韦德沃斯-汤森急救法案
在20世纪60年代,洛杉矶一位名叫沃尔特·S. 格拉夫开始担心冠心病患者在紧急送往医院的过程中缺乏实际的医疗护理. In 1969, 同时担任美国心脏协会洛杉矶分会主席, 他创建了一个“移动重症监护室”, 包括一辆雪佛兰货车, 注册护士, 还有一个便携式除颤器. 同年,洛杉矶县主管肯尼斯·哈恩说服监管委员会批准了一项试点计划,将县消防队员培训为“流动重症监护辅助人员”. 必须修改州法律,以允许医生和护士以外的人员提供紧急医疗护理. 哈恩招募了两名撰写了1970年《澳彩》的州议员, 州长罗纳德·里根于7月15日签署成为法律, 1970, 尽管医生反对, 护士, 和律师. 下个月,在格拉芙的指导下,弗里曼纪念医院开始了护理人员的培训. 这是美国第一个经国家认可的医务人员培训项目.
这是里根州长签署的原始法律.
注意这个行为的持续时间很短. 自从它成为法律以来,它已经被修改了很多次.
将第三条(从1480节开始)添加到第二章的法案.5, 《澳彩》第2部, 有关护理人员, 宣布紧急情况, 采取effectimmediately.
[1970年7月14日由州长批准. 向
国务卿,1970年7月14日.]加州人民特此颁布以下法令:
第二章增加第三条第一节(从1480节开始).《澳彩》第2部分,读:
第三条. 移动重症监护护理人员
1480. 任何由, 或合同, 人口超过6人的县,000,000可实施试点方案,利用流动重症监护护理辅助人员在紧急情况现场向病伤人员提供紧急医疗护理, 在送往医院的途中, 在医院急诊室的时候, 直到医院的普通员工承担起护理责任.
1481. (a) As used in this article “mobile intensive care paramedics” means personnel who have been specially trained in emergency cardiac and noncardiac care in a training program certified by the county health officer or the director of hospitals designated by the board of supervisors and who are certified by the officer as qualified to render the services enumerated in this article.
(b)本条中所使用的"流动重症监护护士"是指经监事委员会指定的县官员证明具有心脏急救资格的注册护士.
1482. 尽管法律有其他规定,流动重症监护护理人员可以做下列任何一项:
(1)提供救援、急救和复苏服务.
(2)在医院接受培训及照顾病人期间,在注册护士的直接监督下给病人注射非肠道药物.
(3)对无脉搏、无呼吸患者进行心肺复苏和除颤.
(4)由医生或经医生授权的持证流动重症监护护士监控语音接触或遥测心电图, 并保持直接沟通, 可在该医生或该护士的命令下执行下列任何一项:
(a)静脉注射生理盐水或葡萄糖溶液.
(b)插管吸胃.
(c)进行以下任何一类药物的非肠道注射:
(我)抗心律失常的药物.
(2) Vagolytic代理.
(3)变时性的代理.
(iv)碱化剂.
(v)碱化剂.
(vi)血管加压的代理.
1483. 没有医生或护士, 谁会在紧急事故现场给医护人员下达紧急指示, 因发出该指示而造成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
1484. 本条的效力只持续到91年st 一九七二年立法会常会最后休会后的第二天,在该日以后不再有效力.
1485. 本条款为《澳彩》.
证券交易委员会. 2. 本法令为立即维护公共治安所必需之紧急法令, 《澳彩》第四条所指的健康或安全,并立即生效. 构成这种必要性的事实是:急需训练有素的医疗和护理人员, 在现场和在送往医疗机构期间为病人和伤者提供有效的紧急医疗服务. 需要改进紧急服务,以降低事故发生后关键的最初几分钟内的死亡率, 或者出现严重的身体状况,比如急性心肌梗死. 为了制定和评估提供最佳和最经济的紧急医疗护理的方案,需要有本法规定的那种试点项目.